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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我市具体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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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加力提振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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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促进居民增收和消费能力提升。 |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确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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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发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国有企业工资收入监督检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分配制度设计、高技能领军人才薪酬待遇制度设计,全面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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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持续稳定提升保障水平。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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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三公里”就业圈、宜业回池服务圈、技能提升实训圈、零工微市集聚圈和劳务品牌生态圈“五圈”融合,聚焦重点群体精准服务,实现月月有活动、招聘不打烊、送岗不停歇。全年高质量开展“2+N”主题招聘480场次、“宜业回池”周五夜市20场次,“招才引智高校行”不少于80场,开发市场化岗位不少于20万个,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3万人以上。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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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不低于2800人。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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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消费领域普惠供给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
市财政局(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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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聚焦消费领域市场准入等环节,加强巡查抽查,及时清理消费领域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政策措施。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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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职工带薪年假、调休假权益,配套弹性作息方案,引导鼓励民营企业落实错峰休假制度,实现休假权益保障和旅游消费质量提升。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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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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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培优育强新型消费。 |
积极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加快推广“首店经济”“体验经济”等新模式,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展融合的特色消费场景。完善城市商业网络,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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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提振消费“揭榜挂帅”研究课题申报,建立“皖美消费”新场景动态培育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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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2个文旅商体展融合发展集聚区,打造AI+文旅、科创研学、微短剧、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新空间。 |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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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池州开设首店,引进首店和主流消费品牌30个。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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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赛事+演艺+旅游+展销+N”全链条消费场景,加大非周末和淡季优惠力度,联动推出“端午半价游”“学子免费游”等系列优惠活动,参加“超级皖”美食争霸赛,开展“宝藏小城”宣推活动,做大票根经济、银发经济,探索推出萌宠经济、溶洞音乐会、低空飞行、户外路亚等消费新场景,打造消费爆点。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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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景区景点与演艺融合,发展视听产业,加快实施秋浦拾光项目,加大演艺类项目谋划招引。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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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池州马拉松、池州青阳徒步大会等自有品牌赛事,“中国·皖美山水”骑行赛(青阳东九华站、石台秋浦河站)、徽青赛、徽乒赛、徽羽赛、徽BA等“皖字号”品牌赛事。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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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牯牛降低空飞行等“低空+”消费场景落地,培育1-2个消费新场景。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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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动传统消费提质升级。 |
持续开展政策宣介,加快补贴兑付,提质增效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给予补贴。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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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用好省级各项促消费政策,坚持“活动+消费券”组合发力,鼓励企业同步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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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季节时令、重点领域和多元融合,谋划举办“徽动消费 乐享池州”系列促消费活动300场以上,激发更多消费潜力。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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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精准发放汽车消费券,举办“徽动消费 乐享池州”2026汽车生活嘉年华等促消费活动。推进池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市、县、乡三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新增公共充电枪1342个,其中直流充电枪1183个。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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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推进住房消费“以旧换新”。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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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各地推进特色产业带直播电商中心(园区)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报荣誉称号。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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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大文旅产品创新供给。 |
积极对上争取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资金,支持文旅产业发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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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池州段)建设保护规划、四大重点旅游片区旅游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统筹推进四大片区协同发展。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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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送戏进万村”等各类文化惠民演出不少于1000场。举办“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月度主题活动和系列活动,鼓励重点景区推出非周末及淡季门票减免优惠,鼓励全市景区拓展沉浸式观展和游玩项目,有条件的景区发展24小时营业店。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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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池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皖美“约惠”长三角活动,持续拓展服务活动场景,提升群众享受社保卡优惠便捷度。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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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石台县、青阳县开展乡村休闲度假综合功能区建设“三师联创”试点工作。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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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模式,促进地理标志与农文旅融合,推出一批创意农文旅旅游商品,推动乡村旅游集聚区和“皖美”民宿集聚区创建。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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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全国等级旅游民宿和“皖美金牌民宿”,对首次评定为国家丙级、乙级、甲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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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市数字游民基地项目建设。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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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批研学康养特色线路,持续扩大“有一种康养叫池州”品牌影响力,做大银发经济。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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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研学科创旅游,推动打造“科普研学到安徽”品牌,推出一批科创科普研学精品线路。 |
市科协、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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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有效投资上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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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快谋划实施重大项目。 |
贯彻落实省级有效投资上台阶行动,实施市领导联系包保抓投资抓项目工作机制,推动投资止跌回稳。统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20个以上,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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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商协会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绘制我市产业链全景图和招商地图,协助梳理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核心配套及目标企业名录,聚焦主导产业全力招大引强,着力招引科技型和新业态项目。 |
市新质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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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分类建立项目谋划储备库,全年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400个。 |
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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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举办创业安徽大赛池州选拔赛,深入动员发动优质项目参加市赛,对市赛决赛优秀项目给予奖励。推荐优质项目参加创业安徽大赛,力争在省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对省赛获奖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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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 |
优化市属企业投资布局,力争全年新增投资额50亿元以上,其中新兴产业新增投资额20亿元以上。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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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102个在建重点工业技改投资项目、50个拟开工重点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实施。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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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交通体系、现代水网、电力能源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初步安排基础设施领域亿元以上项目115个,全年计划投资213.4亿元。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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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常态化搭建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持续推进“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和房地产项目到期贷款接续工作,有效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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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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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
对需报省级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专用线、引调水、抽水蓄能、跨市输油输气管道、文旅等领域项目,专项论证(或说明)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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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20个以上。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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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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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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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小微企业成长为规上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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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
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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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用地用林项目报件受理、现场查验、审查审批等全流程业务融合,加快实现部门间材料共享、数据互认、信息互通,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节约审批时间,提高用地用林审批效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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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环评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压茬推进受理、评估、审查、公示等环节工作,压缩项目环评审批时间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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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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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强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 |
加快融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与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院所深度合作,探索共建“研究院+中试基地+产业园”,高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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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平天湖科创湾建设,实质化运行县区(园区)研究院。 |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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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中心,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产业创新研究院年度服务成效优秀的给予牵头企业30万元补助。引导和支持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创建省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奖补8万元。 |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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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对获省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按省支持同等额度,由项目所在地县区政府、管委会支持。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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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重大产业创新计划、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攻关项目。聚焦主导产业,围绕车规级芯片、第三代半导体、高端封测等重点方向,滚动编制年度技术攻关清单,推动发展智能成套装备、航天装备等特色板块。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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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省级产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揭榜挂帅”,鼓励企业牵头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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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共同成长计划”提质扩面升级,确保科技贷款占比稳步提高。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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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高层次科技团队,获得省高层次科技团队创新创业政策支持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先行支持。支持重大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对获得省级认定备案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顶尖、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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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不含“国际先进”等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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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科技创新,加大政府合作创新采购制度宣传和实施力度。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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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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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传统产业焕新行动。 |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持续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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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智改数转网联绿色”新技改,培育先进级智能工厂3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家、省级重点互联网平台1家。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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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布局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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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建筑业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推动智能建造,对采用智能建造、符合创优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和市优质工程奖“九华山杯”。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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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安徽制造”品牌创建,培育安徽工业精品4个。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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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深入实施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 |
深入实施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培育壮大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战新产业产值增长12%以上。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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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平天湖科创湾,逐步集聚政策、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加快启动落地运营。推动市经开区、江南集中区创建省级新质生产力产业基地,池州高新区创成国家级高新区,新认定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以上。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新质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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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县域制造业特色产业集群产业诊断工作,积极培育镁铝轻合金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1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给予市级奖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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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申报并组织实施省级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县项目,扩大林下经济发展规模。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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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造业投资项目贷款、设备融资租赁贴息。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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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商业航天企业加大科技研发、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投入力度,政府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有效整合研发、建设、运营等各环节力量,推动形成全链条创新机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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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池州高新区为群主,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有序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发展景区eVTOL航线等“低空+”场景。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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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向智能整装发展,谋划编制具身智能产业图谱,积极对接具身智能制造项目。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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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深入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壮大工程。 |
瞄准氢能、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领域,分阶段、差异化支持未来产业“新星”企业发展,加快形成新的增长点。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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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氢能产业,推动氢能两轮车、氢能无人机器、氢能重卡等特色场景应用。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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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 |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供应链等领域高质量发展。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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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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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两业融合”,鼓励和支持制造企业由生产向服务延伸,对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和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的企业进行奖补,积极申报“两业融合”典型案例。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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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推动京东云仓项目建成运营,加快综合智慧物流园、邮政区域分拨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智慧物流平台拓展业务。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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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性等检测评定能力,深度嵌入主导产业链,加强服务供给。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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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服务业专项担保计划,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融资担保产品,分险比例不高于30%。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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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
加强数字化建设,推进长江大保护、生态环保全过程监管等重点场景建设。 |
市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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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调对接省级算力统筹调度平台,引入芜湖数据中心集群等算力资源,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利用智能算力资源算力科技创新。 |
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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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引导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利用人工智能提升辅助设计、排产调度、设备维护等能力,支持企业申报省级示范项目。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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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全国算力一张网”发展大局,聚焦国家、省级智算产业政策,加快编制市级智算中心建设指引,力争招引1-2家头部智算企业落地池州,推动市域智算服务商业化运营起步。 |
市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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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快推进全面绿色转型。 |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配合完善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深入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支持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积极申报省级零碳园区。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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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建筑光伏应用场景,大力促进“光伏+新建公共建筑”“光伏+新建工业建筑”推广应用,科学合理扩大“光伏+既有建筑”规模,积极申报第二批全省光储产业场景应用案例。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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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开发,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0万千瓦。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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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申报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试点。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
市发展改革委、市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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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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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
培育壮大优质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专精特新企业30家以上。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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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探索对科创企业提高专属培育服务,持续提升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
市财政局(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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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建立市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领带动新兴产业营收占比持续提升。 |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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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积极投身标准升级行动,聚焦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征求省级相关政策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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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皖美品牌培育计划,全年培育皖美品牌企业不少于11家。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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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
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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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业辅导第一站”品牌建设为抓手,持续强化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扶持与发展培育,全年力争完成“个转企”200户,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50户。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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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企业入驻市“信易贷”平台,深化政银企信息对接,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平台精准放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续贷、中长期贷投放力度。 |
市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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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职主业,加大对小微、“三农”领域主体支持力度,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确保民营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比重80%以上。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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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后备企业库,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与部门协同,贯彻落实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市财政局(国资委)、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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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通过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免收投标保证金、支付预付款等措施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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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诉求办理机制,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反映问题办理。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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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大精准助企惠企力度。 |
深入开展企业降本增效行动,在金融支持、物流运输、煤气水电、新型技改等方面给予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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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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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 |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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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用足用好支农支小、民营企业再贷款,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 |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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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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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严格执行社保费征收核算制度。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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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给予全额返还支持。 |
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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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产业供需和要素对接活动不少于15场。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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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拖欠企业账款信用监管,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企业欠款。探索建立政府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将政府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和实施惩戒。积极稳妥处置政府失信违约投诉线索,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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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推动并购重组扩量提质。 |
引导市内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入驻省并购重组一站式服务平台,发布并购需求或标的信息,精准对接省内外并购资源。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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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开展高质量并购。鼓励市内企业围绕半导体、镁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并购。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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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企业减免契税,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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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银行机构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及额度,支持参股型并购。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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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并购贷款投放力度,探索为企业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贷款、保险、债券等多元化并购金融产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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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国企投资基金参与产业并购重组,通过上市公司、产业基金等渠道参与资本市场,对优质企业开展并购重组,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结构,加快企业资本化、证券化步伐。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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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稳定外资外贸发展势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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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促进外贸提质增效。 |
支持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对企业参加境外进出口贸易展会展位费、国际产品认证费、管理体系认证费、境外商标注册费和境外专利申请费给予一定支持,单个企业单个参展项目最高10万元、其余项目最高5万元,单个企业多个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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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宣介国内贸易信用险补贴政策,引导外贸企业根据经营需求合理投保,持续扩大国内贸易信用险覆盖面。 |
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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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内外贸标准认证衔接,降低企业国内外市场转换成本。加快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活动。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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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挖掘跨境人民币业务增长潜力,推动各银行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人民币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
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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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拓展贸易投资空间。 |
组织参加2026RCEP地方政府暨友城合作(黄山)论坛、世界制造业大会跨国公司对接会等活动,举办世界制造业大会我市特色镁业相关活动。举办绿色食品(日本、韩国)专场对接会、“韩企池州行、合作赢未来”系列外商投资促进活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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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300万美元的企业,按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分档给予最高70万元奖励。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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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实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含再投资)依法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为企业提供海关归类、价格、申报规范等专业技术辅导,保障重大技术装备等新兴产业供应链稳定,提升减免税业务办理的时效性和便利性。 |
市商务局、池州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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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对在境外投资从事实体经济活动,单个境外企业当年实际投资额达1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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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贸易新动能。 |
扎实推进安徽自贸区池州联动创新区建设,全面复制推广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制度创新案例,持续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广APEC商务旅行卡,加大印尼安徽商会等海外商协会邀请力度,支持外向型企业出海,抢占海外市场。 |
市商务局、市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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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对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分别按其交易额的0.25%、0.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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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民生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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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 |
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持续推进老池口历史文化街区、老区政府地块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建设,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个、城市地下管网117公里。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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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运维机制,强化运维考核、落实按效付费。开展城市小微空间改造,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和绿地开放共享,新建或改造口袋公园3个、绿地22.3万平方米。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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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城品活力贷”财政贴息项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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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加快做好四代住宅在建项目建设。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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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需定购,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式盘活存量房产。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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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市实际,深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2.0,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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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城市危旧房424套,基本实现城市C、D级危房消险解危目标。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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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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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水平,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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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
建设省级中心村45个、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11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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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支持引导优秀人才积极参加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等比赛。围绕池州乡村特色产业,打造九华黄精、鳜鱼、富硒等优势产业集群,促进城乡要素高效配置。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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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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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实施动态清零。实施农村户厕改造提升5000户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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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施17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46亿元,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人口12万人。 |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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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万村清万塘”行动,整治提升沟、塘、坑、渠2000处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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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攻关供电质量问题和提升农网有效联络率,提升农网供电保障能力。 |
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池州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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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63.225公里。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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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建设江淮粮仓。 |
及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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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落实建设补助资金,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标准达到3000元以上,加强建后管护。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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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及玉米、大豆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切实稳定种粮收益,全力筑牢地方粮食安全保障防线。 |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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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业保险+”专项担保计划,地方担保机构分险比例降至30%,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 |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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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
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持续保障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继续保持在80%以上。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全流程动态监测,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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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省定30项民生实事和市级10项民生实事。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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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帮扶工作,落实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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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特殊困难家庭台账,向特殊困难家庭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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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育儿补贴规范高效发放。 |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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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精准落实补助政策。 |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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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 |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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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3家、农村幸福院30家。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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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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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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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扩面。 |
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上线“皖美随心办”专区服务,完成国家、省级2026年重点事项上线应用任务。 |
市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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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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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云窗口”、长三角一网通办远程虚拟专窗,为群众提供线上申报辅导、远程受理等服务。及时认领完善“全省一单”事项清单,推进“跨域通办”事项清单在对应层级政务服务场所实施。 |
市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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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惠企政策协同审查机制,做好政策服务精准化、颗粒化拆解,用好“惠企政策服务应用”,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资金直达快享。 |
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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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将日常监管与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有机结合,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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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AI+招标投标”,常态化使用招标文件合规质检AI模型,建立“AI+人工”动态抽查招标文件机制。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确保评标评审权规范且高效公平。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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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远程监管、视频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执法检查,落实“非必要不入企”。 |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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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信用修复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三书同达”机制,升级信用修复系统,推动各地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信用修复服务咨询、帮办代办服务,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 。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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